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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营子区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使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姚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营运车辆抢客发生口角,随即造成厮打,姚某被张某致伤后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姚某各项损失10000 多元,因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法律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家中均未找到张某,通过执行网上查控等措施,也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因此,营子区法院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张某知道上述情况后,从内心认识到抗拒执行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将全部标的款项交到了法院,并对自己拒不履行行为深刻反省,并提交了悔过书,向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表示以后一定要知法守法,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开展以来,营子区法院通过发放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解答群众问询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执行、理解执行,营造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为了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持续形成依法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制作了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的通告,深入到辖区内的各镇、村、社区张贴宣传,将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9 名被执行人信息以及80 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曝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