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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55万购进口车 被告知系天津爆炸事故车辆不能上牌

    信息发布者:祝跃华
    2016-12-21 17:57:20   转载

     近日,直到《机动车登记业务告知书》下发到手,刘先生才肯相信:自己花了55万新买的进口JEEP车无法上牌。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给出理由更让他难以接受:“该车车辆识别代号为8.12天津爆炸事故涉及车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经销商4S店和厂商克莱斯勒(中国)总部均向成都商报表示,车辆是2016年2月出厂的新车,进入海关时间也是2016年,与2015年的天津港事故毫无关系。

      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可,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行为追讨3倍赔偿。

    55万买了进口豪车无法上牌 车管所鉴定为天津爆炸事故涉及车辆

      2009年,经多番挑选,刘先生从4S店四川华星华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定一辆JEEP指南者。

      7年后,刘先生希望换一辆新车,作为越野爱好者,他看中了JEEP大切诺基。10月和11月,刘先生两次前往4S店看车,“11月13日星期天,4S店销售人员告诉我,第二天有活动,汽车还要便宜点。”11月14日,刘先生下手订下一辆黑色JEEP大切诺基,汽车全款554900元,首付254900元,剩下30万通过贷款形式两年还清。

      11月17日,刘先生正式提车。

      11月28日,刘先生跟随4S店上户专员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上户,但车管所工作人员出具一份《机动车登记业务告知书》,认定“该车车辆识别代号为8.12天津爆炸事故涉及车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换句话说,这辆车没法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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